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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美发按摩技师,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

来源:未知发布时间:2012-11-18 17:03浏览量:0

(一)美容技师,高级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――技师
1,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.
2,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.
3,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,并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.
――高级技师
1,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技师的珍贵培训达规定的标准学时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.
2,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.
(二)美发技师,高级技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――技师
1,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.
2,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.
――高级技师
1,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.
2,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.
(三)保健按摩技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)
1,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保健按摩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保健按摩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.
2,取得按摩专业医疗主治医师职称或连续从事按摩工作8年以上.
3,取得医学院校大学本科(推拿专业)以上毕业证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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